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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第二十二届(2020)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1.2号馆标准展位搭建公告

1.条件 第二十二届(2020)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1、2号馆标准展位搭建工程资金已落实,具备搭建条件。现就第二十二届(2020)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1、2号馆标准展位搭建工程进行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搭建范围 2.1项目实施单位: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1项目名称: 第二十二届(2020)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1、2号馆标准展位搭建工程 2.3工程范围:1、2号馆标准展位、楣板、地毯 搭建、拆装、验收,符合运行条件,交付使用,具体要求为(后附展馆平面图): (1)标准展位(共计280个) 展位规格:3m×3m×2.5m; 基本配置:三面围板,两把椅子(折叠椅),一张洽谈桌(1m×0.8m),一块楣板,一盏日光灯(或射灯两个),一个5A/220V的插座; 展位内电线需套绝缘管(PVC)。 (2)楣板 组委会办公室提供楣板设计稿; 组委会办公室于9月10日之前提供各参展企业单位名称、展位号等信息; 楣板规格:3m×1m,写真覆KT板(5mm)。 (3)地毯(不覆膜,厚度不低于2.2毫米) 展位内地毯为灰色,9㎡×280=2520㎡; 馆内公共区域地毯为大红色,约9576㎡。 2.4工期: 9月12日上午8:00进场搭建; 9月16日下午16:00验收; 9月20日下午14:00撤场,21日下午18:00完成撤场。 2.5安装地点:  连云港市工业展览馆  。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连云港市范围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能力要求:报价人近二年内(至报名时间截止日)至少承接一场7000平方米以上其他展会标摊搭建、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注: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认定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或相关证明材料) 3.3拟派现场管理技术人员、施工人员需具备参与过同类项目工作经历,保证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均须持证上岗。 3.4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报价人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的书面声明; 3.5具有设计、装修装饰、展览展示等相关经营范围。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公告发布方式及时间 4.1发布方式: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4.2发布时间:2020年8月21日。 5.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 日下午17:30截止。 6.报价文件递交 6.1报价文件须密封后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现场递至项目单位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6.2递交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兴隆路17号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7.报价人需提交资料 7.1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3类似业绩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4项目报价; 7.5第二十二届(2020)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1、2号馆标准展位搭建服务方案。 8.最终选定 本项目最终选定结果将在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 9.项目单位信息 9.1项目承担单位: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9.2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兴隆路17号; 9.3联系人:吴越    联系电话: 85856506或18705132699